四川在线记者 兰珍

  9月23日,甘孜州医保局发布消息,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正式开始。近日,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对甘孜州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具体参保缴费办法如下:

  一、个人筹资标准:

  2021年度甘孜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筹资标准在2020年度250元的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即:第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第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480元/人/年。

  二、集中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9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参保缴费流程: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按以下流程办理:

  1、已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从9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止,可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渠道进行个人基础信息及身份核验后自主选档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组织参保单位可按参保人员意愿选择缴费档次后批量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2、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由各县(市)医疗保障部门组织参保人员进行参保信息登记,参保登记信息传送至税务部门后方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3、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非集中参保缴费期,期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复原退伍、刑满释放(含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原因可凭相关证明在3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