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成都邛崃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罪。一男子在因犯强奸罪坐牢4年,出狱后对当初控告他的女子怀恨在心,纠缠不放,并用斧头的斧背多次击打该女子头部,因热心群众制止被迫逃离。法院判决,该男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李顺强(化名)与黄芳(化名)本是同事关系,2015年,李顺强因犯强奸罪,被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而该起强奸案的受害人,正是黄芳。

  2019年,李顺强出狱后,因对黄芳提起控告的行为怀恨在心,多次到黄芳居住地守候,对其纠缠不放。

  2020年6月,李顺强驾驶汽车,采用开车逼停的方式将黄芳逼倒在地,后下车使用刺激性喷雾喷洒黄芳面部,欲将黄芳掳走。黄芳挣脱后,李顺强驾车追击,追上后拿出汽车工具箱内准备的不锈钢斧头,用斧背连续多次击打黄芳头部。后因黄芳呼救,热心群众及时赶到,李顺强被迫驾车逃离。

  后经司法鉴定,黄芳存在右侧顶骨凹陷粉碎性骨折等三处轻伤。2020年6月15日,李顺强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