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公安分局发布通告,请曾参与过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当事人尽快到双流公安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据介绍,目前,由成都双流公安分局侦办的四川嘉丰塑胶工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于2017年4月10日移送至双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于至今仍有少数集资参与人陆续报案,导致案件审理不断延期。

  为了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便于法院能尽快判决,请还未到公安机关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去,于2020年11月2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等证明材料到双流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再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