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有机衔接,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猎捕野生动物、滥食野生动物,不仅是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也可能导致疫病的流行。为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温江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将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机衔接,强化对案件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官结合全案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量刑情节,发表公诉意见和公益诉讼意见,提出何某赔偿损失、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并从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层面深刻剖析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和警示意义,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经审理,法院依法当庭宣判,何某因触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唐某因触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追缴何某违法所得14500元、唐某违法所得600元;何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