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红霞

  2月5日,成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提交议案、提案,履职建言。成都市政协委员、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卫健处副处长李毅递交了《关于将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疾病的特殊门诊“认定环节”下沉到有条件的社区医疗机构的建议》,细述创新慢病管理的建议。

  李毅提供了一组数据:高血压、糖尿病是重要的慢性疾病,在世界四大慢病中占有极高比重。成都约有380余万人患高血压病,150余万人患糖尿病,其中绝大多数均需要门诊终身治疗。

  目前,成都从三级医疗机构至社区医疗机构均在参与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均可以办理特殊疾病门诊。《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成人社[2013]226号)就办理流程设置了“认定、治疗”两个环节,但规定“认定环节”要在“三级医疗机构或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并符合其他诊疗条件的机构完成,社区医疗机构只能待上述机构认定后参与治疗环节。这个规定当初的出发点是基于社区医疗机构技术水平有限而设置的。

  李毅认为,当前高血压、糖尿病特殊门诊认定环节把社区医疗机构排除在外,是对当前社区医疗机构技术水平的否定,不利于分级诊疗的落实,也不利于社区卫生工作的开展。

  他建议把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疾病特殊门诊办理过程中的“认定环节”下放到符合条件的社区医疗机构。

  “一是可以减去老百姓在办理特殊门诊时在“三级医院或县级公立医院”与社区医疗机构间的往返,更便民。二是有利于老百姓对社区医疗机构的信任和推动分级诊疗的落实,让大量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回到社区治疗,从而减轻医疗负担,更利民。三是可以促进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社区管理率提高,让社区卫生工作更实用。”他认为此举将促进医疗资源更有效地均衡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