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王型芳

  7月1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对再交易房(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涉及“关于再交易房住房价值的认定“和“关于楼龄超过10年首付款比例的规定”,引发热议和关注。

图片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图片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什么变化?

  从《关于调整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内容来看,变化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1。 关于再交易房住房(二手住房)价值的认定

  主要是指购买再交易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如所购再交易房由住建部门公布了成交参考价格,则住房价值按住建部门确认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房屋评估价以及住建部门公布的成交参考价格三者中的最低值认定,计算可贷额度。

  2。 关于楼龄超过10年首付款比例的规定

  取消原“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的规定。

  公告显示,本通知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