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王型芳
7月1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对再交易房(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涉及“关于再交易房住房价值的认定“和“关于楼龄超过10年首付款比例的规定”,引发热议和关注。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什么变化?
从《关于调整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内容来看,变化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1。 关于再交易房住房(二手住房)价值的认定
主要是指购买再交易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如所购再交易房由住建部门公布了成交参考价格,则住房价值按住建部门确认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房屋评估价以及住建部门公布的成交参考价格三者中的最低值认定,计算可贷额度。
2。 关于楼龄超过10年首付款比例的规定
取消原“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的规定。
公告显示,本通知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