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酒驾被查第一次就应该吸取教训,可总有些人却不当回事,心存侥幸,再次酒后驾车,殊不知二次酒驾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近日,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巡逻二中队执勤民警在雁江区351国道2780KM+800M处,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拦下一辆由资阳往迎接变电站方向行驶的川A号牌小型轿车,当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时,驾驶人着急忙慌的反复解释道:“我没得力气……我今天中午真的没喝酒,我是昨晚上喝的。。。。。。我今天到现在饭还没有吃。。。。。你放过我嘛……。”

  检测中,驾驶人表演了一出“花式”吹气的大戏,短短十多分钟的时间,花式吹气30多次。最终,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面对这个结果,驾驶人显得有些焦虑不安。随后,民警耐心对驾驶人讲解了酒驾醉驾判定标准以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

  经查,驾驶人周某,成都市高新区人,持有“C1”型驾驶证。2017年,周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在成都被高速公路支队成渝二大队一中队查处;此次,已是周某第二次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

  7月7日,资阳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依法,对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并拘留5天。

  资阳交警提示:夏季聚会活动较多,在举杯畅饮后,切莫心存侥幸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驾醉驾,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毛媛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