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2:驾驶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撞人后逃逸

  2021年4月23日11时45分,罗某驾驶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高新区芳草街1号附40号门前时与徐某发生碰撞,致使徐某受伤,而罗某则选择驾车逃逸。

  典型案例2:驾驶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撞人后逃逸

  案发后,民警立即通过事发地周边的天网监控对事故相关线索进行搜集和固定,再根据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轨迹查确定了肇事者就是罗某,并通知其到属地交警分局接受调查处理。而罗某也对其驾驶电动自行车碰撞行人后驾车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懊悔不已。

  典型案例3:驾驶电瓶车冲红灯致人死亡

  2021年04月30日中午,雷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由一环路方向沿新华大道双林路往二环路方向行驶,12时39分许,雷某驾车行驶至新华大道双林路228号门前路口时,冲红灯直行通过路口,遇雷某所驾车行方向右至左沿人行横道线通过双林路的行人朱某发生碰撞,造成朱某、雷某受伤,后朱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雷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典型案例3:驾驶电瓶车冲红灯致人死亡

  典型案例4:驾驶电瓶车逆行与汽车相撞

  2021年04月24日晚,韩某驾驶一辆超标电动自行车(搭载李某)沿新都区宝光大道左侧非机动车道由电子路往兴城大道方向逆向行驶。20时22分许,车行至宝光大道与惠民路路口右转横过宝光大道时,与沿宝光大道同向行驶至路口在绿灯亮时直行通过鲜某驾驶的川AJ***7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韩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

  典型案例4:驾驶电瓶车逆行与汽车相撞

  经调查: 在此事故中,鲜某驾驶非机动车搭载成年人逆向行驶,行车时速超过非机动车规定速度,其行为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韩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