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7月15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该局发布2021年1—6月成都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数量。统计现实,今年上半年成都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程序)130件,分别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的18%、13.7%、21.5%;电动自行车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共发生40件,分别占电动自行车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的30.8%、17.6%、34.2%。当日,成都市交管局还发布一批电动自行车典型违法案例。

  目前,成都市政府安办、市道安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在成都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成都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成都交警将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将持续对各种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严处,通过宣传、教育、警告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同时也会督促快递即时配送行业、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内部管理,规范骑手安全驾驶行为,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交通治理格局。

  成都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一定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做到文明、安全、有序出行,敬畏生命,遵守交通法规。

  典型违法案例如下:

  典型案例1:酒后驾摩托车上路掉入路外排水沟死亡

  2021年5月28日晚,王某饮酒后(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67.9mg/100mL)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车由大邑县晋原街道方向沿大双公路往悦来镇方向行驶,21时58分许,王某驾车行驶到大双公路时,该车突然驶出右侧道路掉入路外排水沟内。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受损,王某经“120”医务人员确认现场死亡。

  典型案例1:酒后驾摩托车上路掉入路外排水沟死亡

  经相关权威机构鉴定,该电动自行车车前部灯光照明装置透光面被遮挡,右侧前照灯无工作效能,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加之王某醉酒且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未登记及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才造成如此不幸的事故发生。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物体发生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机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