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2:
在金牛区北星大道一段,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设置整治点,对大型货车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进行查处。晚上19时53分,一辆号牌为川AD***9渣土车违反禁令标志提前驶入禁行区域。整治点民警立即将车辆拦下,并依法对该车驾驶员作出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
典型案例3:
108国道是新津区大型货车的重要通道,针对这一情况,昨晚交警十四分局108国道设置整治点,对各类交通违法开展集中整治。晚上22时28分,一辆号牌为川AT***9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检查点被民警拦下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为多拉货物,增高了货箱的栏板高度。驾驶员因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民警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并在现场依法对其开具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驾驶人在15日内至交警十四分局接受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将面临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