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雷倢
5月7日,《成都市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明确在成都市市域范围内,即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可申请“交房即交证”服务。《方案》由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自2022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为何成都要试点交房即交证工作?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交房与交证的不同步,给购房人在落户、子女入学、银行贷款等方面造成了一定困扰。为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该局牵头起草了该方案。
根据《方案》,成都将依托“区块链+不动产登记”系统,增加“多测合一”成果、并联竣工验收等应用场景,推进不动产首次登记“零材料”受理。实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纳税申报及完税信息、维修资金交存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逐步实现身份证明信息、婚姻登记信息、人口户籍信息等部门间信息共享。
同时,成都将全面实施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全面实施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开发企业延伸,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时可同步申请预告登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后及时完成预告登记,实现预告登记不见面办理。申请预告登记时,可同步申请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所有权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一般抵押权登记。
“交房即交证”的程序是怎样的?首先,约定交房交证,申请预告登记。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协商一致申请纳入“交房即交证”服务的, 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交房即交证”相关事项,并在合同备案信息中标识“交房即交证”。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时,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可同步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或微信公众号申请预告登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后及时完成预告登记,向权利人推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其次,完成竣工验收,缴纳相关税费。最后,申请不动产登记,交房同时交证。
开发企业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提交办理首次登记申请材料时,可一并提交商品房购买转移登记申请材料。对已完成税费缴纳、维修资金交存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开发企业和购房人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等在线缴纳不动产登记费,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完成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发放电子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申请领取纸质证书的,开发企业受购房人委托领取纸质证书,并于交房当日向购房人现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