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发生一起网约出租车与公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网约车司机为图方便,突然变道,且在没有打转向灯的情况下,将车停靠在公交专用道上,后方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随即急停,引发车内乘客一片惊慌。后双方开起了“斗气车”,沿路并线追逐、卡位逼迫,最终造成两车相撞,所幸无人员受伤。
6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目前,公安机关对网约车司机涉嫌危险驾驶已刑事立案,对公交车司机寻衅滋事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两车相撞
网约车随意变道
后方被“逼停”公交车与其开斗气车
据警方介绍,5月16日16时15分,蒋某林驾驶川AL9***小型网约出租车载着乘客行驶到茶店子西街,为方便停车起步,蒋某林将车辆直接停在了公交专用道内,让到达目的地的乘客下车。
而此时,一辆载有22名乘客的川AN2***号公交车正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由于网约出租车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变道,也没打转向灯就停在公交专用道内,公交车紧急刹停,引发车内一片惊慌。公交车驾驶人胡某茂为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立即驾驶车辆绕过网约车,然后堵在其前面,使其无法起步行驶。在僵持了大约8秒钟后,胡某茂才驾驶公交车继续前行。
蒋某林没有认识和反思自己违法停车是导致问题发生的根源,在自己受到挑衅时,反而采取不当方式驾车在道路上开始随意变道,追赶胡某茂驾驶的公交车,不顾公交车驾乘人员和公共社会的安全,采取并线追逐方式对公交车进行卡位逼迫,最终造成两车相撞。在此次事故中,所幸无人员受伤。
两人遭起
网约车司机涉嫌危险驾驶
公交车司机因寻衅滋事被行拘
经警方侦办查明,网约出租车驾驶人蒋某林(男,55岁,本市人)驾驶车辆在城市道路上对载有乘客的公交车进行高速超越、随意追逐、突然并线和卡位逼迫,最终造成两车相撞。其行为系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公安机关对蒋某林涉嫌危险驾驶刑事立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交车驾驶人胡某茂(男,36岁,本市人),不顾车内乘客安危,为与驾驶人蒋某林斗气,表达内心不满,驾驶公交车故意将网约出租车拦停在道路上约8秒钟,导致蒋某林受到挑衅后,驾车追逐逼迫其所驾公交车,最终造成两车相撞,车辆受损。胡某茂的行为系寻衅滋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胡某茂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公共道路和区域是所有交通参与群体安全出行的地方,不是斗气室,更不是竞技场。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行驶在道路上,如发现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时,可对违法证据进行实时记录,并通过“蓉e行”平台进行违法举报,由公安机关查证后予以依法处理;驾驶人驾驶车辆时,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更不得为发泄自身的情绪,逞一时意气,驾车斗气、追逐、挑衅,进而出现不理智的行为,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危险境地,从而造成严重伤害后果。
红星新闻记者 张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