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月1日电 (刘刚 李语曦)2019年12月31日,四川省自贡市荣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饶某某、吴某等15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审判现场(荣县法院 供图)审判现场(荣县法院 供图)

  据悉,被告人饶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吴某等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相应罚金;对涉案违法所得400万元及作案工具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