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寇敏芳)日前,省政府下发《四川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提出从今年起至2022年,基本完成本省行政区域内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资源作为自然的产物,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资源。由于自然资源种类多,地区分布关联性强,不同类型资源相互交错,自然资源资产存在底数不清、交叉严重,所有者不到位、权责不明晰,保护不严格、产权纠纷多发等问题,甚至因土地产权主体不清造成“公地悲剧”。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方案》就是为了做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解决上述突出问题,使产权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根据《方案》,确权登记工作将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对自然资源部直接开展的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草原、森林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以及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

  《方案》明确提出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并对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根据《方案》,我省将配合做好自然资源部直接开展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并开展由我省负责的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草原、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经过初步统计,目前我省需要进行确权登记的自然资源共3668处,包括自然保护区166处,风景名胜区94处,森林公园137处,湿地公园64处,地质公园30处,自然遗产27处,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2869处以及不完全统计的水资源281处。

  今年,我省将开展岷江、青衣江、蜀南竹海风景名胜保护区、攀枝花苏铁自然保护区等20项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1年和2022年计划开展的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等40项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2019年10月,我省已正式启动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江河湖泊等重点区域自然资源进行确权登记。根据《方案》提出的时间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将于今年全面展开,计划到2022年,基本完成本省行政区域内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3年及以后,在此基础上,将适时启动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最终实现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