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本报问卷调查的6成网友认为开发商应承担责任,但记者调查发现:

  “主要是开发商的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来负责。”“开发商没有保质期吗?没按图纸施工要不要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呢?”1月8日,本报《民情热线》栏目推出《小区管网漏点多数百住户遭“水荒”》的报道,报道了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滨河花园等小区频遭水荒事件,引起了众多读者的关注。四川在线的相关问卷调查显示,六成网友认为地下管网等小区硬件设施的使用寿命与开发商使用的材质、施工是否规范等紧密相关,开发商应承担维护责任。

  对众多网友的这一意见,四川在线民情热线(028-86968696)记者跟踪采访调查发现,受制于房屋管网保修期的相关规定,要让开发商对商住小区地下管网承担维护责任,并不容易。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范瑞鸣)

  调查

  我省规定管网最低保修期仅2年,成都住宅墙面开裂等保修期普遍仅1年

  “我们此前也想过找开发商,但是被告知已经过了保修期,开发商不得管。”谈及网友的建议,滨河花园业委会主任谭光天无奈地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发现,根据现行的《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下称《办法》),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仅为2年,屋面防水工程等的保修期也仅有5年。而在成都市建设和房产管理部门制定的《成都市新建房屋质量保证书(住宅)》样本上,不仅写有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2年,更是明确写有,房屋部位部件保修期中,“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空鼓、开裂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为1年”……

  记者注意到,《办法》规定的只是最低保修期,有没有可能延长保修期呢?

  “如果业主能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可以在订立购房合同时,约定长于2年的保修期限。”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舒彦文告诉记者。但很多小区业主告诉记者,一方面由于业主大多不是专业人士,很难在购房之初考虑这么详细,另一方面,就算考虑到了,购房时保修期都是印在格式合同上的,业主凭借个人力量也很难改变保修期限。记者随即查阅了多个小区的购房合同,发现其约定的保修期都是相关文件规定的最低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