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 王维)1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遂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公布了举报电话“12345”“12369”,有效举报最高可获得2000元奖励。

  据介绍,遂宁市日前出台了《遂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了制定举报奖励办法的法律依据,举报区域、行为、举报人范围,以及“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的原则。办法还结合法律法规中环境违法行为的轻重、对生态环境破坏性大小,以及统计分析近年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多少,规定了举报包括23种环境违法行为,对应不同环境违法行为,确定了500元、1000元、2000元三个档次现金奖励。

  本《办法》于2019年12月27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据介绍,该办法是全省范围内首部以市(州)人民政府名义出台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