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3月8日电 据四川省卫健委官网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各地各单位疫情防控责任,坚决遏制疫情反弹,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的良好成效,3月5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普通病区管理制度》《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和《医疗机构出入管理制度》3个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再次梳理院内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普通门诊、急诊等重点环节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规定和四川省卫健委前期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流程再造,切实做好分区分级管理、门诊管理、消毒隔离、手卫生、病房管理和人员防护等医院感染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普通病区管理制度》《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和《医疗机构出入管理制度》,强化医务人员、护工、后勤服务人员等自我防护意识,及时主动发现、筛查、报告疑似病例,全面落实“四早”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面落实《普通病区管理制度》《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和《医疗机构出入管理制度》,确保防控措施、防控环节无“死角”,监督检查全覆盖。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务必立行立改,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严防院内交叉感染事件发生。 

  普通病区管理制度

  1。加强病房门禁管理,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患者凭腕带进出。确需陪护和探视的,严格执行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凭陪护/探视凭证进出。

  2。普通病区新冠肺炎筛查与门(急)诊预检分诊有序衔接,普通病区入口处应设置筛查专岗,进入普通病区人员均应戴医用外科口罩,并进行体温监测,询问流行病学史,体温正常且无流行病学史人员方可进入病区。

  3。加强普通病房患者健康宣教管理,指导患者及陪护人员加强自我观察,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由科室工作人员陪同到发热门诊就诊。

  4。普通病区内所有人员每日上、中、下午均应监测体温并记录,如有发热应及时陪同至发热门诊就诊。

  5。普通病区应严格执行相关诊疗方案、防控指南,按照各岗位(点位)相应防护级别要求,规范穿戴防护用品。

  6。建立普通病区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流行病学史,第一时间进行新冠肺炎筛查,具有新冠肺炎临床表现的,应及时开展实验室检查、胸部影像学检查、血常规等。

  7。具有新冠肺炎临床表现患者需进行检查检验的,原则上床旁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应组织患者严格按规定线路往返。主管医师应将患者情况及时告知陪同和检验检查人员,提醒做好个人防护。

  8。普通病区均应设立新冠肺炎隔离病房,建立疑似/确诊患者转运通道,规范转运流程。

  9。普通病区应建立完善新冠肺炎处置应急预案,包括疑似/确诊患者处置流程,其他患者隔离观察/治疗方案,医护人员分类管理、轮值班医护人员应急进出通道等。

  10。建立住院患者新冠肺炎主管医师首诊负责和排查责任制,发现疑似/确诊患者,应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履行报告制度。

  11。普通病区发现疑似/确诊患者,应及时采取严格的封闭式管控措施,立即暂停择期手术,暂停办理患者出入院,对其他在院患者实施单间隔离治疗,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等。

  12。普通病区发现疑似/确诊患者,应按程序紧急转运至具备收治条件的科室或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13。加强普通病区消毒管理,病人转运后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物体表面和空气进行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