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在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一砂厂务工时,捡到了一部手机。他和工友李某甲到出租屋内,试出了开锁密码,进一步试出了手机里的微信支付密码,并转走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上近两万元。

  失主李某乙也是工地工人,发现情况后报警。3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青川县警方获悉,两名嫌疑人在工地老板的陪同下自首,并退还赃款和赔偿了手机,目前两人被取保候审。

↑嫌疑人指认捡手机的地方↑嫌疑人指认捡手机的地方

  3月9日,张某某在青川县竹园镇的某砂厂务工时,在工地捡到一部手机。当天晚上,张某某将捡到手机的事告知了一起务工的李某甲,随后两人在其租住的房屋内对手机进行解锁。

  张某某经多次尝试,将手机屏幕密码成功解锁。之后,张某某在手机内发现微信里的钱包有2000元。

  3月16日,民警介绍,张某某和李某甲发现微信钱包有钱后,先是随意给微信的一个好友转账一元钱,然后试了三次支付密码,竟然成功试出支付密码。

  “当时转账接收人是手机失主李某乙的邻居,其邻居还说他为啥只转了一元钱。李某乙将事情告知了自己的儿子,到银行办理了银行卡挂失。李某乙报了警,并且告知工地老板。”办案民警介绍,接到报警后,民警随即开展调查,也通知了工地的老板。

  后来,老板在工地说了情况后,同在工地做工的张某某、李某甲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告知老板捡到了手机。3月11日,两人在老板的陪同下到派出所自首。

  两人交代,在试出了李某乙手机的支付密码后,他们将李某乙的微信加为李某甲的好友,然后分12次将李某乙微信钱包内和绑定银行卡上的共19400元转到了李某甲的微信钱包中。后来李某甲分得赃款10400元,张某某得赃款9000元。两人随后将手机和手机卡销毁。

  民警介绍,经调查,失主和两名嫌疑人均在同一个工地做工,但互相并不认识。李某甲、张某某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两人退还了所得赃款,并赔偿了李某乙的手机损失等。两人已被取保候审。

  赵洋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