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知》在规范义务教育招生方面有什么新的特点?

  一是基本政策严格落实中央规定,关键词就是“免试”,要求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这就明确规定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方式,从制度设计上杜绝了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其他方式招生。

  二明确统一的招生管理,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包括招生计划、方式、范围等各个环节都要纳入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要建设统一的市(州)或县级招生报名录取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统一实施报名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公布录取结果等。

  三是细化规范的入学要求,包括实施均衡编班,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

  4。《通知》在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要求?

  一是规范招生方式管理,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明确具有就读地连续三年初中学籍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和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和招生录取。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二是加强招生计划管理,要求学校按照核定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

  三是做好中考组织管理,要求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突出素质教育导向,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努力提高命题水平。

  5。对于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应该如何理解?

  《通知》规定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要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同步招生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回归正常的招生秩序。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可能会有先后,这是正常的。

  6。公办、民办学校是否允许自行组织招生?

  对义务教育,《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要建设统一的市(州)或县级招生报名录取平台,统一实施报名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公布录取结果等。也就是说,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外招生均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招生录取平台统一组织实施,不再允许任何学校自行对外组织招生。

  对普通高中,《通知》要求: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也就是说,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都只能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不允许学校再另行组织与招生挂钩的考试。

  7。一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较高,会不会存在随机派位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但又无力承担学费的问题?

  民办学校的随机派位招生不同于多校划片的公办学校在片区内普遍的随机派位招生。它是在自愿报名人员里面随机派位,所以应该是家长充分了解学校收费等情况后再选择是否报名参加随机排位。同时,我们也明确要求民办学校要在登记报名前准确公示收费等情况,希望家长根据自身情况理性选择报名。

  8。如何来保证今年的招生入学政策得到严格落实?

  一是实行“阳光招生”,要求学校招生“八公开”,各地要制定发布招生指南,做好统一招生宣传;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招生平台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建立招生“黑名单”制度,把严重违规的学校、校长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畅通举报渠道,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二是加强学籍监管,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教育厅也将通过学籍系统监管各市(州)普通高中新生注册总量;要求各地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和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核心任务就是坚决制止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自主组织入学考试(面试),制止掐尖招生和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对违规学校、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违规参与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不能有效防止和纠正辖区内违规招生的地区均明确强化了处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