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的业务员:

  “很冤,自己的微信号给公司用了”

  正是这些投诉,让凌鹏坐上了被告席。凌鹏告诉记者,2019年9月,他通过网络招聘平台应聘到位于资阳市的成都昶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当时作为公司车辆保险的电销业务员向车主推销保险业务,关于油卡、车辆维护保养等福利,他都是按照公司政策推销的。

  为什么作为业务员的凌鹏会被起诉?凌鹏表示,2019年9月7日,他入职公司,因自己有两个微信号,公司让他将其中一个提供给公司使用。9月10日,公司财务联系凌鹏表示,公司有一笔账需要转到凌鹏给的微信上,但微信有支付限额,需要凌鹏提供工资卡绑定并提供手机验证码。

  而起诉书也显示,转款时间一致,为“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1日期间,被告在原告处投保31辆汽车保险,获取给予车主的优惠手续费23007元,导致经被告投保的31辆车主多次投诉保险公司及保监协会,举报销售过程中承诺礼品未兑现,要求巨额赔偿以及退保,导致原告巨额损失”。

  渠道代理商霍先生告诉记者,凌鹏、刘科凡(音)、谢茜是通过网络获取到他的微信号,联系表示可以通过霍先生投保。霍先生验证过对方的身份证件,对方提供真实车主信息通过他进行投保。出险成功后,自己也当即将给予车主的优惠手续费转发给了对方。“我作为服务行业的一端,车主投诉保险公司找到我,凌鹏不处理,所有的损失就要由我来进行承担。”霍先生解释起诉凌鹏的原因。

  凌鹏口中的老板,是一个叫做刘科凡(音)的人。因为一起在公司工作了数月,凌鹏说,自己一直喊对方“凡哥”,但在大量客户投诉后,凌鹏到成都处理,才得知公司老板叫“李静”,但使用的是同一个微信号。

  凌鹏联系到投诉的车主吴女士,对方表示是一个姓钟的业务员与其联系的,而这个微信也是“凡哥”的。凌鹏的同事证实,公司老板是刘科凡。

  也是在到成都处理投诉时,凌鹏发现,自己就职的成都昶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竟然在2014年就被吊销(未注销)。“没签合同,只有入职协议,但公司都收走了。”凌鹏能提供证实自己在公司上班的证明,只有一张盖有公司公章的疫情期间复工证明,以及与“凡哥”以及财务等人员的聊天记录。

  对于被投诉、起诉,凌鹏觉得自己很冤,自己是按照公司的政策推销,虽然有时为了促成合同,确实有超出范围承诺,但超出的部分,大多是挪用未承诺超标的客户比例,“有的客户我又没有超出,就拿这部分来补超出的部分。”凌鹏说,综合计算下来,自己承诺超标的大约在1万左右,但在向客户解释后,基本上都解决了,而并非公司所说的超标数万元。

  “负责人”否认:

  “是凌鹏恶人先告状”

  因李静电话显示为空号,4月9日下午,记者添加了凌鹏提供的一位与李静在同组的同事微信。随后,一名李姓先生用一电话号码回复记者称自己是“工作室”的负责人。李静为“工作室”老板之一,也是昶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但李先生否认此次大量投诉业务与昶安公司有关,也否认凌鹏与公司是雇佣关系,而是代理关系。“如果他(凌鹏)能提供劳务合同,那我们会考虑追究他私刻公章的责任。”

  记者追问,凌鹏提供的公司开具的复工证明,盖有昶安公司公章,李先生回复称这是当时凌鹏表示需要有证明才能进入资阳办公地点才开的。为什么凌鹏会有已经吊销的公司办公证明,李先生则表示,“这要问凌鹏本人。”

  关于投诉事宜,李先生解释说,“工作室”给凌鹏的一直都是在合理标准范围内的反馈客服政策,例如油卡等。但凌鹏在向客户推销时,擅自虚高承诺,几乎是每个客户都在超标,甚至有客户保费仅400元,就承诺赠送1700元的油卡等。

  李先生表示,凌鹏还擅自联系客户表示可以优惠代办车船税,收取了费用后又不代缴,同样引起客户投诉。目前“工作室”统计到凌鹏经手177名客户,超标约7万多,之所以在政策范围内的承诺福利未兑现,是因为要处理好投诉,工作室正在联系这些客户做处理,为他人(凌鹏)的责任买单,“因为以后还要合作”。而凌鹏一直未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而是恶人先告状,找到客户和代理商称自己是按照公司政策来办的。

  对凌鹏表示公司使用自己实名的微信接收转账而被代理商起诉,李先生表示不知道这个事情。记者发现,在凌鹏提供的与“凡哥”(后微信备注改为李静)的聊天截图中,确有沟通被起诉事宜的情况。

  凌鹏表示,因7日审理后,法院未当庭判决,8日,他和部分代理商、客户,辗转公司所在地资阳、公司注册所在地和客户所在地尝试报警,但没有进展。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于遵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