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钱薇伽 记者 刘春华)近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罪,两被告人王某、赵某犯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二年六个月。武侯法院提醒,不要相信陌生人或者网络好友推荐的、涉及金钱的网站或者链接,以免上当受骗。

  2018年3月,王某经事先预谋,以邓某(已判决)的名义租房作为据点,招募被告人刘某、蒋某、肖某(均已判决)和夏某(在逃)、李某(另案处理)等人作为业务员,赵某帮忙租赁服务器用于网络赌博并担任业务员,未成年人陈某负责后台数据调试。

  上述各被告人利用事先申请好的微信、支付宝账号,通过添加微信好友的方式与被害人聊天,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向其推荐一个叫“网易博彩”的网络平台,哄骗被害人充值购买彩票以此获利。

  在此过程中,陈某通过技术手段营造被害人账户已盈利的假象,再以小额盈利提现成功的方式,诱使被害人进一步增加购买金额继续充值。然后,业务员以被害人账户已盈利为由,要求被害人给其分红以此骗取财物,同时当被害人提出提现申请时,业务员又以提现需支付一定比例的提现费为由,要求被害人支付提现费后方能提现,在被害人足额支付提现费用后,业务员便不再与被害人联系。

  2018年3月至5月期间,刘某、蒋某以及其他业务员分别利用昵称为“陈蔓”和“妍妍”的女性化微信号,使用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蒋某某、李某某和王某某的信任后,以分红和提现手续费的名义,分别让蒋某某向指定的肖某等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转账共计人民币181520元;让李某某转账共计人民币16200元;让王某某转账共计人民币44658元。期间,蒋某某分三次提现共计5373元。后来,蒋某某因无法联系到被告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9年8月,赵某、王某被民警挡获。

  武侯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说法:

  成都武侯法院提醒公众:互联网已经深入到每个人的生活,在方便了居民生活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些不法之徒借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由于互联网的隐蔽性,受害人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发现,犯罪分子还以小恩小惠的方式,促使受害人一步步上当。

  在本案中,被告人伪造了博彩网站,诱骗被害人上当。本案警示各位读者,不要相信陌生人或者网络好友推荐的、涉及金钱的网站或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