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疑云:

  同意她上班的副镇长去世

  出“证明”的时任镇长患老年痴呆

  对于自己当年到底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从事农技工作三年以上”,王英有自己的看法。

  她称,1994年7月高中毕业后,她开始在石燕桥镇李市门市上班。当时,因内江农校次年要招生,在门市上班的姐姐为了考农校,就找了分管副镇长代某某,同意她先去门市熟悉和上班,“以前都是口头同意就去了”。

  王英的姐姐王某某,如今在石燕桥镇政府上班。4月13日,她告诉红星新闻,因自己准备参加考试,当时就找了分管领导代某某。领导同意后,妹妹于1994年7月帮她守门市。“我是1995年9月去读的书,在那之前,她守(门市)的时间更多”。

  另外,根据当年招考通知,报考需乡镇党委、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对此,王英称,她当时向隆昌人事局提供了证明,证明是镇政府党政办出的,时任镇长唐某某签字,并加盖了镇党委公章。

王英称,这份“同意报考”证明是时任镇长唐某某签的字 受访者供图王英称,这份“同意报考”证明是时任镇长唐某某签的字 受访者供图

  据她提供的这份证明复印件显示,证明内容系石燕桥镇农技站王英于1994年7月参加农技站工作,同意她参加报考。证明落款为“石燕桥镇党委”,时间为1997年10月22日,唐某某“同意报考”的签名时间为1997年10月23日,石燕桥镇党委的印章盖在唐某某签名处。“原件应该在人事局,但我去查档案时没有。我手上就有个复印件,无意中(在家里)找出来的”。

  王英认为,根据这份证明以及一份自己“承包申请”中有“工作三年来”的描述,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在她看来,相关部门调查后称她系姐姐去农校读书后,即1995年9月后才到农技站门市上班,这个答复并未说服她。“他们说我不够三年,但拿不出证据”。

  此外,王英还提供了一份有代某某、赖某某和李某某签字,落款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的证明。她称,赖、李二人当年分别在石燕桥镇农办、团委工作,这份证明是她当时为买保险找三人签的字,而代某某已在去年去世。

 2017年的一份证明上有代某某等3人签字 受访者供图 2017年的一份证明上有代某某等3人签字 受访者供图

  这份证明上写着,王英“于1994年7月高中毕业后,就在石燕桥镇农技站李市门市协助农技站工作员王某某(王英姐姐)同志从事农技推广工作”,代某某、赖某某、李某某均签字表示“情况属实”。

  对此,红星新闻先后电话联系上赖某某和李某某。问及王英的事,赖某某让记者“去单位问”,然后挂断电话。李某某则表示,证明是王英写好找他们签的字。“我签字只能证明她在那上过班,至于哪年到哪年上班,我记不起了。她哪年在那里上班,我也不晓得”。李某某还补充说:“可能当时签字大家都没想到这点。”

  那么,时任镇长唐某某是否还能证明当年情况呢?隆昌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及石燕桥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唐某某已患老年痴呆。

王英称,工资表上有她的名字 受访者供图王英称,工资表上有她的名字 受访者供图

  此外,王英还提供了一份石燕桥镇农技站职工工资表。她称,这是从当年一起报考的未某某处拿到的,时间为1996年1月至2011年底之间,上面有盖章。政府部门却称是有人私下盖的章,系未某某自己造的,也不认可。

  王英坦承,她未领过工资表上的工资,因为都是“承包制”,她交钱给农技站,自己挣工资。“不管哪个造的(工资表),这工资表上面农技站的人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她认为,这证明她是农技站的职工。

  她说,最终,经隆昌相关部门复查、内江市相关部门复核及省社科院第三方评议后,当地重新调查,给她的结论都是她不符合补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