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

  警方函件中他变成抢劫犯

  丢失身份证可能被人冒用

  刘再生第一次觉察到个人身份信息被人冒用,是在2003年初。

  当时,时年21岁的他,在浙江温州一家工厂打工。一天,出租房辖区派出所民警找到他查暂住证。过了一段时间,他被民警叫到派出所,询问“你在2002年做过什么事情没?”

  刘再生向民警解释,自己在2002年没犯过什么事,只是一名从外地来温州的打工者。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录了指纹,之后让他离开。这次进派出所的经历,让刘再生联想到前一年回四川老家补办身份证时遇到的一个细节。

  刘再生是四川南充市蓬安县杨家镇人,他向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回忆,2002年5月前后,他在温州市一家眼镜厂打工,期间弄丢了身份证,特意辞工回老家补办身份证。补办身份证那天,父亲刘凯陪他一同前往杨家镇政府找到当时的“公安员”高怀光(音)。期间,高怀光跟父子二人提到一封来自浙江温州警方的函件,大意是刘再生在当地因抢劫被抓了。不过,父子俩都觉得函件内容是无中生有,并未放在心上,“如果真的犯事被抓了,能好好回来补办身份证?”

  对此,当年在杨家镇政府当“公安员”的高怀光向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证实,当年确实收到由辖区派出所转到镇政府的函件。

  有了首次被叫到派出所询问的经历,加之寄到老家的函件,刘再生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出了问题。而这一切,很可能是自己丢失的那张身份证被人捡到冒用了。

  经历

  经常被误认为“抢劫犯”

  租房老被警方问

  说好的婚事被拒

  2003年,在福建打工的刘凯专程乘车赶到温州,和儿子刘再生一起去温州鹿城区当地的派出所了解事情原委。

  刘凯父子向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回忆,他们当时去找了辖区派出所,值班人员让他们找鹿城区公安分局,但鹿城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又称案子不是他们办的,需找下面具体办案的派出所。

  从鹿城区公安分局出来后,刘再生和父亲没有折回去找派出所,因为他想到自己本来就是清白的。尽管如此,潜在影响并未因其自证清白而消除。

  刘再生说,因为在外面打工经常租房子,当时暂住证管理很严格,换住所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几乎都会问他同样一句话,“你在2002年做过什么事情没?”他每次也都是同样的解释,“没有犯过啥事,我也希望你们帮忙调查清楚”。

  最糟糕的事情,是刘再生的婚姻也受到了影响。刘凯说,当年家里经济条件不好,能给儿子找个对象结婚很难,期间,有媒人说了一门亲事,但有人在背后称儿子刘再生曾因抢劫坐过牢,尽管一家人再三向女方解释那是无中生有的事情,但这桩婚事还是不了了之。刘再生说,2014年经亲戚介绍,他与一名外地离异女子结婚,但婚后不久,妻子得知他是“有前科”的人,这也成为两人离婚的原因之一。

  2019年夏天,刘再生接到老家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仍是关于其有“犯罪记录”的事情。刘再生特地回了趟老家,希望民警能帮他处理这事。在老家一个派出所里,民警帮刘再生在电脑上调取相关身份信息,他第一次在电脑上看到,原来冒用自己身份信息犯罪的人,是一名穿着红色马甲的陌生男子,编号为“鹿02929”。

  “我自己又没错,为何一直这样被误认为犯罪人员呢?”刘再生很郁闷,希望民警帮他消除这条“犯罪记录”。但民警告诉他,“犯罪记录”发生地在浙江温州,他只能去找温州警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