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晚23时40许,四川高速公路五分局六大队遂宁东警务组民警在开展夜间检查时,发现一辆灰色小车在距检查站近100米处突然停下,准备就近驶入路边的山坡。民警见该车形迹可疑,立即上前将其拦截,并责令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证件,“我证件齐全!”男子刚一开口,民警就闻到一股淡淡的酒气。

  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男子体内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为44毫克。面对这个结果,男子惊呼:“我只喝了几杯米酒,这也算酒驾?”

  经查证,该男子姓兰,据其称,他在好友的聚会上喝了点朋友自酿的“甜米酒”,感觉跟饮料一样,不会造成酒驾。酒足饭饱之后,兰某并不觉得有醉酒的感觉,便自信地认为自己并不是酒驾,就开车回家,眼看下了遂宁东收费站,却发现前方有民警在查酒驾。这时,兰某急忙踩住刹车,并决定改变行驶方向逃避检查,结果,刚将车行驶到山坡口,就被执勤的民警拦截。

  民警提醒,实际上,只要驾驶员喝了含有酒精的酒水饮料,体内酒精含量达到相应标准,一样会被认定为酒驾。

  最终,民警依法对该男子开据违法处理通知书,并要求其15日内进行处理。(张莉 全媒体记者 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