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侯冲)5月12日,记者从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四川省脱贫攻坚办”)获悉,《2020年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近日印发。《方案》明确,今年四川全省脱贫攻坚奖将表彰先进个人120名,先进集体60个。

  哪些个人和集体可以参评?《方案》提出,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对象为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减贫带贫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以及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创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脱贫成效,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肯定的先进集体。

  《方案》要求,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要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向扶贫任务重、脱贫难度大的地区倾斜,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推荐,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四川将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基层代表组成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记者了解到,脱贫攻坚奖推荐严格按照属地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首先由各地、各牵头单位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候选人和候选集体通过资格审核后,将开展初评审议,再通过实地考察、复评审查等环节后,最终确定表彰对象。在全省扶贫日系列活动期间,四川将举行表彰大会,对全省脱贫攻坚奖获奖者进行表彰。

  四川省脱贫攻坚办要求,各市(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省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导向,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真实性,切实把好政治关、品德关、贡献关、廉洁关,做到优中选优;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