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公司:
“服务费”为“抄表、平台系统维护、资金占用”
电费降价优惠将于6月转补给商户
用电综合服务费包含了哪些费用?国家对于商家的电价降价优惠是否分摊到了每一个用户?6月3日,记者来到成都世豪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进行问询。
今(5)日,成都世豪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作出了正面回复:
“成都世豪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根据《川发改价格[2018]395号》、《川发改价格[2018]468号》、《乐发改价格[2019]224号》、《川发改价格[2019]257号》的规定及“平均目录销售电度电价=(高峰时段电度电价×日均执行高峰时段小时数+平时段电度电价×日均执行平时段小时数+低谷时段电度电价×日均执行低谷时段小时数)÷日均用电小时数、线损按6%计算”的计算方式进行费用标准测算,测算的结果为每度/0.97元。
收费收据中“服务费”为“抄表、平台系统维护、资金占用”之总计费用名称,已与商家签订备忘录。
关于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的《川发改价格[2020]73号》规定中“自2020年2月至6月电费单价优惠5%”的规定,2-6月每月优惠5%的电价将于次(6)月抄表后结算,及时转补给商户。”
对于物管的回应,朱女士表示“很荒唐”。“物管公司就给了一个计算公式,并没有详细的细则和数据说明。500元的购电费用,其中的转供电费为423元,算下来约为每度电0.82元。按照公式的测算,结果又是0.97元!加上‘服务费’仍为0.97元,这未免也太荒唐了!接下来我们会继续要求物管公司给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