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释疑:

  若盲道具备调整条件,将再设置车位

  6月9日上午11时许,记者跟随乐山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徐建平来到了现场。经过粗略测量,徐建平表示,这里的人行道有8米多宽,但之前的车位线长约2米,车辆停放,起码需要4米长,如果继续使用之前的车位,必将占据盲道,“按照车位设置的规范标准,之前设置的车位线长度明显是不够的,因此废弃之前的车位是合理的。“

乐山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徐建平向商户们介绍相关政策乐山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徐建平向商户们介绍相关政策

  这时,不少商户也赶了过来,反映他们现在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徐建平对商户们解释道,按照相关规定,人行道上本不可以停车,也不可以设置车位;但鉴于乐山城区停车难的实际情况,人行道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设置部分停车位,但不可以侵占盲道,如果侵占了盲道,都不能设置车位;因此,尽管这里的人行道宽超过了8米,但如果停车,必将侵占盲道,所以才将这里原有的车位取消,设置隔离桩,不允许车辆驶入。

  “但鉴于商户们的诉求,以及人行道宽超过8 米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立即与相关部门协调,并请专业人士现场勘测,看是否能将盲道调整,然后再设置车位;如不具备条件,地下有光缆、天然气管道等,则不能调整盲道,也就不可以再设置车位。“徐建平表示。

  集中整治:

  视三种情况清理或规范人行道停车泊位

  记者从乐山市交警支队处了解到,今年4月下旬起,乐山中心城区集中对人行道机动车乱停违法进行整治。徐建平介绍,在春华路中段信息路至罗槽巷之间的人行道设置隔离桩,符合整治行动中“在人行道增设隔离桩、隔离护栏;全面清理不规范的人行道停车泊位,对设置不合理、不符合要求的停车泊位进行清除“要求。

  徐建平表示,整治行动中,对人行道车位将视三种情况进行规范处理:一是,人行道宽度不够,也无法调整盲道,这样的人行道就必须打桩隔离,不允许机动车驶入,将人行道让出来,方便行人通行;二是,之前的车位设置是规范的,即人行道宽不低于8米,车位且没有侵占盲道,则予以保留;三是,人行道宽度具备条件,可以调整盲道位置的,则将在盲道调整后,重新设置车位。目前,已规范了城区人民北路、滨江路中段、柏杨路中段、柏杨路东段和竹公溪路的人行道停车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