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死网破]

  租车公司以违约为由凌晨把车开走

  魏先生不再还贷:做好一辈子征信有问题的准备

魏先生魏先生

  随后,魏先生以蜀城汽车未按时为他缴纳贷款,导致征信出问题为由,向蜀城汽车提出解约退车,但租车公司表示,签订的《汽车租车合同》中规定,若解除合约魏先生将承担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这我肯定不同意,明明是他们违约在先,对我造成了损失,还要我交违约金。”魏先生说,由于租车公司提供的《租车合同》是格式条款,“都是对他们有利。”并未约定出现这种情况后解约的约束条款。

  魏先生介绍,他后来才发现,这辆车的所有人为蜀城汽车,贷款人却是自己,他每月缴纳给蜀城汽车的2580元中只有2346元给到海通恒信用于还贷,对于其中两百多元的价差,蜀城汽车表示,这是汽车前期上户、买保险、交购置税等费用

  魏先生说,“按理说,我是贷款人,那车自然是属于我的。”他向蜀城汽车要求变更车辆所有权,每月直接向金融公司海通恒信缴纳贷款。但蜀城汽车表示需按合同办事:“要么继续每月向蜀城汽车缴纳2580元,要么一次性补足36个月价差共计8000余元之后直接向海通恒信缴纳贷款。”

  由于之前出现过未还贷的经历,魏先生担心之后还会存在这些问题,所以他并未同意,在缴纳3月、4月贷款时,他直接向海通恒信缴纳2346元贷款,并单独把200余元价差(4月未补)补给了租车公司。

  魏先生说,在他按时向海通恒信缴纳贷款的情况下,4月27日凌晨00:26分,他收到租车公司蜀城汽车发来的一条消息:“因你违约,现将车辆使用权收回本公司,限三天到车辆所属公司处理,不然将按合同约定处理该车辆。”就这样在睡梦中,租车公司把车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