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http://n.sinaimg.cn/sc/crawl/163/w550h413/20200617/2268-iuzasxt3327262.jpg)
2002年9月18日晚22时许,犯罪嫌疑人明某伙同刘某、刘庆某三人,采取用衣服蒙脸、绳索捆手等方式对蓬安县原凤石乡汪某的儿子实施了绑架,并要挟汪某拿出10万元现金赎人。案发第二天,蓬安县公安局民警将刘某现场抓获,刘庆某次日投案自首。而负责看守汪某儿子的明某却伺机潜逃。
在外流浪潜逃18年后,明某于2020年6月11日来到广安武胜县公安局投案自首。蓬安民警成功将其押解回蓬安。
目前,犯罪嫌疑人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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