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图据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现场(图据中国庭审公开网)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杜某利用担任会计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乡人民政府基本账户和该乡五个行政村的村级账户公款共55笔,金额达2329773.54元。而挪用的公款中除16500元用于个人开支外,其余款项均被杜某用于网络博彩。今年1月8日,杜某到德格县监察委员会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杜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从重处罚。但被告人在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且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部分赃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之规定,杜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6个月,继续追缴赃款人民币170余万元返还给被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