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唐氏渔业查获长江野生鱼及嫌疑人。↑警方在唐氏渔业查获长江野生鱼及嫌疑人。

  

  据到案嫌疑人唐某交待,唐氏渔业已经经营六七年,主要从事水产品交易,工商手续齐全。唐某和老婆李某梅负责经营活动,除了销售生态鱼(养殖鱼),唐氏渔业也获准在非禁渔期内销售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长江野生河鱼。

  唐某在宜宾开设渔业门市,扮演着连接上、下游的角色。他一方面对接宜宾城区涉鱼餐馆和零星客户,送货上门;另一方面物色在宜宾、泸州、乐山、重庆、贵州、云南等不同区域的代理人,源源不断地“收货”,然后送至宜宾。

  表面看起来,唐氏渔业的经营活动似乎是很正常的经营行为,那么问题在哪里呢?

  发现猫腻

  疫情严峻时仍大卖长江河鱼

  违法经营已久

  警方认为,有着六七年野生河鱼和生态鱼经营经验,且出生于渔民家庭的唐某,不可能不知道自2020年起就不能像原来一样捕捞长江野生鱼。那么,他的长江鱼哪里来的?又去了何处?

  专案组民警控制唐某后,发现其大量河鱼交易记录和收支账记录。从今年1月开始,即使在疫情严峻的时间段,唐氏渔业也有大量生鲜长江河鱼交易,涉及岩鲤、黄辣丁、水毖子、江团等多种长江特有野生鱼类。

↑警方在唐氏渔业查获长江野生鱼。↑警方在唐氏渔业查获长江野生鱼。

  

  民警进一步梳理发现,在2018年度、2019年度3至6月禁渔期内,唐氏渔业的长江野生河鱼生意也络绎不断,从未中止。仅每年禁渔期内销售长江河鱼,唐氏渔业就平均每年获利40万元以上。

  过去两年禁渔期及今年,唐氏渔业销售长江河鱼涉案金额高达860余万元,有据可查的销售长江河鱼违法所得已超120万元。而更加久远的销售记录和转账记录,已经无法查证核实。此外,唐某在两年前更换了手机,也导致部分买售河鱼的证据灭失。

  根据唐某交代,专案组民警很快查到了分布在长江沿岸的部分非法捕捞人员。在非法捕捞人员指认下,民警在长江起获部分地笼、围网等违法捕捞工具,并当场解救、放归被捕长江野生河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