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 吴礼秋)近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某某非法从事校车业务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介绍,案发当日,男子张某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搭乘学生上路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大安区隆富路牛佛镇关家村五组时,被自贡大安交警挡获。交警在现场发现,车厢内挤满了背着书包的小朋友,甚至连后备箱也全是小学生。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22人,超过额定乘员达214%,且张某某所驾驶的面包车不具备运送学生的资格,属于非法的“黑校车”。
据悉,自贡大安交警将相关情况向全区所有的学校进行通报,并依托“3D大联盟 文明交通行”活动,对全区校园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再宣传、再教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