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广元市利州区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依法就利州区大石镇绿化村原党支部书记程某华涉嫌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当庭作出判决,程某华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经查,2013年以来,程某华利用其担任大石镇绿化村党支部书记的影响力,煽动村民闹事,并纠集仲某生、程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以阻工断道等方式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随意殴打他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在绿化村及其周边范围形成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