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首要分子获刑19年

  经审理,法院认为,以黄庆腾为首要分子、李开华为首要分子的两个犯罪集团,在医院内残害病患、为非作歹,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既无良知,更无底线,不仅扰乱了医疗秩序,抹黑了白衣天使的形象,平添了老百姓有病无处投医的恐慌,加剧了日益突出的医患矛盾,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严重的阻碍了民营医院的良性发展,成为破坏民营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的恶势力。

  以黄庆腾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以非法占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被害人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停止手术、声称不治疗会产生严重后果、用手术钳制造疼痛等手段要挟、恐吓,对被害人及家属形成心理上的强制,迫使被害人接受新增手术和治疗项目,从而索取被害人财物;以暴力或其他方法,致使被害人不知、不能、不敢反抗,被迫同意昂贵手术方式并当场支付费用,其行为均已分别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

  以李开华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内江市市中区法院遂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所起作用、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庆腾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40万元;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志贤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4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开华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对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至拘役5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对涉案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短评

  事关群众生命安全医疗黑恶必须除尽

  本应是医者仁心,却以患者的生命为要挟,在手术台上提刀加价。

  内江“九五医院”两个涉恶集团领刑,大快人心之余,我们也不得不直面严峻的现实:民营医院作为我国医疗体系的重要补充,近年来频频曝出问题。把没病当有病,把小病当大病……种种乱象的影响并不局限一时一地,它极大地损害了医疗队伍的形象,加剧了医患双方的矛盾冲突,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给了他们“底气”,让救死扶伤的医院成了恶势力的犯罪窝点,并长期存在?其背后是否存在监管部门的失职,甚至于“保护伞”的存在?这些问题,恐怕要让行业监管部门红红脸,冒冒汗。

  自2009年新医改以来,民营医院准入的政策壁垒逐渐消弭,考验着有关部门的施策智慧。扫黑除恶,行业清源,更是要求彻底清除医疗卫生行业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黑恶必扫,除恶务尽——绝不是一句空谈,而是一种依法履职的尽责态度和对人民负责的庄严承诺。医疗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于医疗领域的违法犯罪和行业乱象,有关部门应当重拳出击,深挖彻查,彻底扫除医疗欺诈、非法行医等乱象,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舒心、满意的医疗服务环境。

  记者 蒋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