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发生一起小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道路左侧直行的摩托车驾驶员刘某受轻伤以及两车部分受损。然而正当大家等待交警前来处置的时候,摩托车驾驶员刘某不见了。

  公共视频显示,摩托车驾驶员刘某在消失了几分钟后,手中拿着一罐疑似啤酒的物体,一瘸一拐地边走边饮,回到了事故现场。

  很快,交警赶到事故现场。浑身酒气的摩托车驾驶员刘某主动向交警表示,撞车后为解渴自己买了一罐啤酒喝。

  随即,交警为二人测试了酒精含量。经呼吸检测,小客车驾驶员李某酒精含量为0,摩托车驾驶员刘某酒精含量为51mg/100ml。

  最终,小客车驾驶员李某因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处罚50元,驾驶证记3分。

  摩托车驾驶员刘某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前饮酒,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定性为酒后驾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处罚款16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被暂扣6个月的处罚。

  (素材来源:四川新闻频道 编辑:殷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