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杨某某、覃某某为增加其饭馆收益,在人数分别为143人和224人的两个微信群内(群内多为学生)散布“辖区某学院有学生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现在学校只能进不能出”的谣言。新区在校大学生有两万余人,该谣言在学生之间迅速传播,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经查证,眉山天府新区并没有人感染新冠肺炎,也未有人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眉山天府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某、覃某某处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