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曾介绍,该次活动让“光头强”以现身示范、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这样更能让孩子们学到交通安全知识。
一年后
喝酒驾驶两轮摩托车
已接受交警处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10月20日晚,渠县交警大队四中队正在渠江大桥东桥头查酒驾,这时,一个骑着两轮摩托车的熟悉身影被民警认出,“这是光头强哒嘛”。
现场视频显示,冯加六在接受交警检查时满口酒气。
民警在认出“光头强”后,说“光头强也喝酒呀,你这么出名,先配合哈”。
冯加六下两轮摩托车后,当场承认自己喝了一瓶啤酒。
民警说:“你是公众人物哒嘛,怎么这样呢?”
随后,执勤交警现场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对其酒精测试,发现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9㎎/100ml,确认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警民警介绍,事发后,冯加六曾问交警:“你们会不会拘留我?”因他是饮酒驾驶并未达到醉驾标准,且是首次违法,交警部门可依法从轻处罚,且不会拘留。
27日晚,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冯加六,他介绍,事发当晚,因一个亲戚过生日,实在没有推掉,才喝了一瓶啤酒,没想到回去的路上就被查出酒驾。目前,已经接受交警处罚。冯加六还说,他这样做影响不好,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学自己。
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渠县交警大队获悉,冯加六酒驾被处罚:扣留摩托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50元,驾驶证记12分。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