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近日,四川雅安市天全县民政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天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号建议予以答复,此次答复透露了撤镇设街工作中的指标条件、资金争取以及自主权限等问题,例如,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后,将属于城市范畴,中央、省级不会再给予涉农项目和资金支持。

  澎湃新闻注意到,当地11名人大代表此前提出了《关于推进城厢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建议》。城厢镇地处天全县城,是天全县经济、文化、政治中心,幅员面积46.99平方千米,户籍人口36906人、常住人口60934人,目前辖14个村(社区),其中:社区9个、村5个,镇人民政府驻城厢镇徙榆路57号,经济支撑主要以商业、服务业为主,所辖周边行政村发展油茶、蔬菜种植、稻田+等观光农业产业。

  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属于乡镇级行政区划调整事项,由县人民政府提出,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事项权限属省级事权。

  天全县民政局在答复中介绍,2019年10月,按省市安排部署,天全县积极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在拟定调整改革初步方案时,对撤销城厢镇设立城厢街道办事处也有过考虑和讨论。从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方面来看,撤销镇设立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客观趋势,具有现实的可行性和客观的必然性。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经过认真分析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基本条件和后续的政策支撑,以及目前城厢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认为城厢镇暂不适宜改设街道办事处。

  主要原因有三点:

  一、不符合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基本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对市、市辖区以外的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的县政府驻地镇、重点镇和中心镇能否设置街道办事处,《组织法》和国家有关行政区划管理的法规政策均无明文规定。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一直以来国务院和民政部都没有明确的标准。为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需要,四川省民政厅制定了《关于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意见》(内部掌握),明确提出改设的指标条件主要有四项:一是镇所处区位优势突出,辖域范围全部纳入城市或县城发展总体规划;二是非农业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比例80%以上;三是全镇二、三产业比重70%以上;四是拟设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公共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城厢镇现辖46.99平方千米,目前纳入城市规划区面积约5平方千米,仅占10.6%,暂没达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的指标条件。

  二、不利于涉农项目资金的争取。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后,将属于城市范畴,中央、省级不会再给予涉农项目和资金支持。而城厢镇目前大部分区域仍属于典型农村,交通道路、水利设施、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基础还很薄弱,如果仅靠地方财政而没有上级涉农项目和资金支持,对现阶段城厢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将严重影响城厢镇所辖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三、不利于重点工作的推进。乡镇作为一级政府,有较为独立的人、财、物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分配各类资源;而街道办事处属于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政府,只能根据县政府的授权行使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有行政执行权而没有行政决策权,其职能权限在所管辖区域内不具有普遍强制性和全面完整性。城厢镇目前承担了城市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大量重点工作任务,城镇化进程中还有大量的遗留问题未解决,很多事项需要乡镇层面去研究、决策和推动,如果没有相应的自主权限,将严重影响各项工作的推进。

  天全县民政局指出,针对代表们关心的社区建设和治理方面的建议,结合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该县着力破解了城厢镇村社交叉、管理混乱的问题,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社区治理,努力把社区建成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