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鱼类初次性成熟至少需要6年以上

  保证它们的数量得到有效回升

  《通告》规定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范围要暂定十年禁止生产性捕捞,即所谓“十年禁渔”?为什么要选择“十年”这个时间段?

  四川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党委书记杜军介绍说,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建设核心区,全省96.6%的水系属于长江水系,地表水资源占长江水系径流的1/3,流域面积接近长江经济带总面积的1/4,在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四川省省内有鱼类230余种,其中长江上游特有鱼类80余种,主要经济鱼类100余种,国家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0种,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45种,四川省渔业资源的珍稀程度和经济价值在全国都属于很重要的地位。

  之所以要选择“十年”这个时间段,与鱼类的繁殖生物学特性有关。一般小型鱼类性成熟时间在1-3年,如棒花鱼、麦穗鱼、宽体沙鳅等,繁殖周期短,禁捕后这些鱼类的资源不仅得到恢复,而且为其它鱼类提供了丰富的饵料资源;中型鱼类一般达到性成熟时间需要3-4年,如长江上游特有鱼类长吻鮠、圆口铜鱼、岩原鲤、长鳍吻鮈等,它们在自然环境条件下需要3年及以上才性成熟,禁捕时间设置10年,让它们有足够长的时间繁衍2-3代,这样它们的数量才可以恢复;对于大型鱼类来说,如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成长周期很长,从幼年达到初次性成熟至少需要6年以上的时间,要保证它们的数量得到有效回升,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实现。

  禁止游钓每年不得少于4个月

  近期农业农村部将出台相关文件规范管理

  关于大家关心的休闲游钓,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牟登育表示,禁捕通告发布后,禁捕范围和时间内生产性捕捞行为已明令禁止,无序游钓行为或将成为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因素,需要进一步完善游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游钓管理机制,遏止利用或变相利用游钓进行捕捞生产的行为,防范天然水域钓获物上市和进入餐饮环节。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每年3月l日至6月30日全省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游钓,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雅安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气候、水温等情况适当调整禁止游钓的时间,但每年不得少于4个月。其他禁捕时间内,原则上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游钓,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经严格科学论证可不划为禁钓区。近期,农业农村部将出台相关文件对休闲游钓进行规范管理。

  另外,接下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多部门将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公安厅、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强化行刑衔接,完善行纪贯通机制,加大打击力度,重点加强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电、毒、炸”等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严格对餐饮酒店以养殖鱼冒充野生鱼等虚假宣传、欺骗性消费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偷捕行为,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行为,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禁得住、不反弹。

  红星新闻记者 林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