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违法行为

  有效保护渔业资源

  今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力度,渔政执法部门根据违法分子作案规律,夯实日常巡查举措,采取白天与夜间巡查相结合、水上与陆上巡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巡查方式,对重点水域、重点环节进行全覆盖巡查。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对所有河段进行网格化管理,要求县、乡、村级河长一旦发现“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立即报告农业农村部门,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时间回到今年7月26日凌晨2时,汉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与县公安局民警联合进行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乱象专项整治夜间巡查,在来到汉源湖一处水域时,现场抓获李某某涉嫌进行非法捕捞。

  经查,李某某有橡皮船一艘,15马力汽油外挂机一台、深水刺网三张、手抄网一张等作案工具,渔获物4种共计25.75公斤。经进一步调查,李某某自2011年以来,已在汉源县大渡河、流沙河等水域多次实施捕捞活动,并于2011年曾因实施非法捕捞行为,被当时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按程序,汉源县农业农村局将此案移送至汉源县公安局调查处理。

  近日,记者从汉源县公安局获悉,目前李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案件,当地公安机关正在走移送起诉程序。

  “通过此次执法行动,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行动前的充分发动、教育培训,以及执法过程中的系列行动,使广大执法人员对非法捕捞乱象进行执法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充分认识。”汉源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

  该案件是全市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乱象整治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强化执法打击,重拳整治违法行为,结合“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精心组织开展电鱼、毒鱼、炸鱼及非法网捕等非法捕捞乱象整治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7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20余辆(次)、执法船舶150余艘(次),陆上巡查49000余公里,水上巡航4000余公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70余次,查办非法捕捞违法案件55件,查获涉案渔获物570余公斤,行政处罚金额约9.2万元,移送司法17件、30人,清理违规网具460余张,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09艘。

  通过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违法分子,我市天然水域“电、毒、炸”等恶性捕捞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夯实了全市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乱象治理成果。此外,在全市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乱象整治工作中,市农业农村局还建立了长效机制,以此巩固禁捕成果。

  “除了开展联合督导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外,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还不断强化常态化监管手段和加强增殖养护力度。”瞿炼石说,通过加快全市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建设、禁渔区严格管理和大力开展增殖放流,一大批长江上游珍稀水生生物资源得到了良好保护和种群恢复。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强化执法整治力度,充分发动和引导群众,促进产业发展与渔业资源养护,着力构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郑雨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