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对我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提出具体时间和要求。

  《通告》明确了全市禁捕范围为全市天然水域。在禁捕时间上我市做出明确规定,暂定自2020年12月20日起至2030年12月20日,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天然水域内开展除娱乐性垂钓外的所有捕捞活动。禁捕期间,对渔业资源开展资源调查、人工苗种繁育研究等科研工作时需要进行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现场销毁非法捕捞渔网 现场销毁非法捕捞渔网

  《通告》明确提出,禁捕时间和禁捕范围内禁止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止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禁止采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捕捞,禁止运输、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销售禁用渔具和发布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还提出,在全市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一切垂钓行为(包括娱乐性游钓);每年的鱼类繁殖季节3月1日-6月30日、8月20日-9月25日禁止一切垂钓行为(包括娱乐性游钓)。对于从事娱乐性游钓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禁止使用一线多钩、多线多钩、锚杆、串钓、爆炸钓、翻板钓、滚钩、笼子钩、鱼枪和弓驽等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舶、排筏、轮胎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毒饵、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进行垂钓;休闲垂钓的渔获物禁止进行交易,违反以上规定的均视同非法捕捞。

  雅安降雨充沛、水系发达,丰富的水资源、良好的生态造就了以雅鱼为代表的野生鱼类资源。雅安也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全省生态安全格局中地位重要。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水生生物生存环境修复和保护。继续联合各有关部门持续做好普法教育和禁捕宣传,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推进全市天然水域禁捕环境的形成。共同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水生生物的生存创造优质的水域生态环境,加大和巩固禁捕工作的成果。

  记者 郑雨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