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获悉,近日,该局通报了对全市4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情况,通过检查发现了不同情形的医保违规行为,其中包括超限制用药、收费与记录不符、进销存账实不符、重复收费、无报告计费、超物价收费等多项收费违规情况,并作出了退回违规资金到医保资金账户和按违约情形处以违约金的处理。

  通报内容显示:2019年下旬,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对全市4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发现了不同情形的医保违规行为。除现场检查责令整改情形外,2020年4月,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社会保险法》《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合同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作出了退回违规资金到医保资金账户和按违约情形处以违约金的处理,现已处理结束并通报。

  在通报的表格中,全市42家医疗定点机构,排名第一的是巴中市中心医院,违规金额3331256.79元,违约金666251.36元;其次是平昌县人民医院,违规金额为473563.04元,违约金94712.61元;第三为巴中市中医院违约金451240.6元,违约金90248.12元。除此之外,还有恩阳区人民医院、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通江县人民医院、南江县人民医院、平昌第二人民医院、通江县妇幼保健院、通江县中医院、南江县中医院等,以及多家乡镇卫生院和部分民营医院。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