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半有余,四川隆昌的5岁女童小雨(化名)仍未康复,不仅行走不便,说话也受影响。一切都源于去年5月的一次“伤害”,当时在路边玩耍的她被突发精神疾病的邻居砍成重伤。

二审庭审现场 图据中国庭审公开网二审庭审现场 图据中国庭审公开网

  事后,除医保报销外,小雨住院及门诊治疗费花费10万余元。然而,在提起诉讼向邻居索赔时,一审法院以社会捐助已弥补医疗费用损失为由,未支持其主张的医疗费用赔偿,仅支持或酌情支持了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和住宿费用等(红星新闻曾作报道:4岁娃被砍成重伤,主张医疗赔偿未获支持 一审法院:社会捐助已弥补,不能重复主张)。此事经红星新闻首发报道后,一审判决引发关注,小雨方也提起了上诉,认为社会捐助是赠予,不能免除侵权赔偿责任。

  12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二审改判并支持了小雨的上诉请求,认为第三方救助非减轻侵权人责任法定事由,并由此判决案涉医疗费10万余元应由小雨邻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