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文/图

  1月2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4起近期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泸州市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被罚款30万元。

  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自贡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技改期间直排生活污水案

  2020年9月,自贡信开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对自贡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生化池升级改造,改造期间未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导致大量生活污水长期溢流釜溪河。经查,《自贡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明确要求,在改造期间应当对因改造停运不能处理的污水采取应急方式处理,或送至其他污水处理厂处理,严禁未经处理直排。《自贡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氧化沟更新改造方案》也明确,改造期间需启用鸿鹤坝一体化污水应急处理设施,增加处理能力,确保污水不溢流。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启用应急处理设施,也未将污水送至其他污水处理厂处理。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