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3日,两名货车司机向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北外派出所报警,称他们在“货车帮”APP上遭遇电信诈骗。警方巡线深挖,发现全国各地共有200余名货车司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20余万元。警方成立专案组远赴广东省东莞市,将这个电信诈骗团伙一网打尽。日前,通川区法院依法对此案开庭审理,12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8个月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2020年以来,达州市持续深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破获一大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千余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案发 电诈黑手伸向货车司机

  2020年4月23日,两名外地货车司机相继到北外派出所报案,称他们遭遇了电信诈骗。民警了解到,近期内,两人均在一专门提供货车货运信息的“货车帮”APP上寻找货运消息,并分别向“货运线索提供者”转去700元和400元信息费,但当两人到达指定地点后,才发现并不存在货运需求。

  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分析,两名货车司机在“货车帮”平台上寻找的货运信息并不真实,他们遭遇的是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应该还有类似的被害人上当受骗。民警指导被害人刘某在该平台上发布被害经历,寻找相同经历的被害人。不到24小时,就找到了2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被害人。

  通川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此案,抽调10余名精干警力成立专案攻坚组,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通过对诈骗账号、资金流向循线追踪,寻找嫌疑人踪迹,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团伙诈骗案。在对案件的进一步深挖中,警方锁定了位于东莞市的犯罪窝点。

  随后,专案组民警远赴东莞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先后抓获杨某(男,25岁,广西人)、黄某(男,23岁,广西人)、钟某(男,23岁,广西人)等12名犯罪嫌疑人。

  审判 12人涉嫌诈骗被判刑

  2020年11月,通川区检察院对杨某等12人涉嫌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

  通川区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3月,被告人杨某与被告人黄某、钟某、李某等商议利用“货车帮”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货运信息骗取他人钱财。3月至4月,几人通过渠道收集多个个人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微信账户用于其在“货车帮”APP上注册账户,发布虚假货运信息,诱骗被害人通过微信红包、转账等方式支付“信息费”,共骗取被害人20余万元。

  法院认为,12名被告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据此,通川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5000元至1.5万元罚金。

  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