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2月4日电 (尹应涛  徐玮婕)近日,绵阳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酒驾,该驾驶员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一月之内竟两次酒驾,第二次所驾驶的车辆也未依法注册登记。  

  据交警三大队民警介绍,1月31日上午9时45分许,民警在国道108线绵梓路土门垭路口开展春运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由城区向梓潼出城方向行驶。现场执勤民警当即指挥引导驾驶员至检查点进行检查,在对该车驾驶员进行询问时,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江某柏说话吞吞吐吐,其身上传来阵阵酒气。  

  于是民警现场通过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江某柏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驾驶员江某柏血液酒精含量为60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询问,江某柏承认自己早上喝了一瓶啤酒,并心存侥幸开车出门。 

  执勤民警在进一步核查时,发现驾驶员江某柏竟是无证驾驶,且此次酒驾系本月以来的第二次酒驾。第一次酒驾被查处时间就在15天前,当时江某柏驾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在仙海场镇,被民警巡逻检查时发现其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44mg/100ml,民警依法暂扣了其摩托车。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理,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据民警核实,该违法行为江某柏还未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时隔半月,江某柏再次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被绵阳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民警挡获,且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未登记注册。江某柏此次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车辆,又是第二次酒驾,其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理将被处以2100元罚款,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