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怎样才能最终得到这个双重“份子钱”呢?
当然要进行考核比赛,考核指标为地标水环境质量标准表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3项指标。(我晓得,文科同学有点搞不懂)
简单来说,就是考核水质!
裁判员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每个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都要抽取各城市流域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并汇总至四川省财政厅作为当年“份子钱”清算分配依据。
如果考核成绩差的话,不仅自己初次分配的“份子钱”会被扣,省财政的“份子钱”也别想得!
以眉山为例,因断面水质考核不达标,2018年和2019年沱江流域自己交的“份子钱”中,本来要“初次分配”的4525万元和4608万元全部扣光;省财政整合资金本来要“预分配”给眉山的4525万元和3661万元也“一分没有”!
加起来,眉山两年一共被扣罚1.7319亿元!(可以说,受到了双重惩罚)
也有做得相对较好的,比如内江2018年沱江流域要交“份子钱”6144万元,“初次分配”7855万元(是的,因为内江地处沱江中下游,要承担的污染防治任务更重,会多初次分配一些来自其他城市的份子钱),最后年底清算时,考核扣掉51万元,自己还“净赚”1660万元,加上省财政奖励资金504万元,实际“净赚”2164万元。
观察两个市州考核结果可以发现:要么双重奖励,要么双重惩罚!
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2020年沱江等流域的资金清算结果预计今年上半年出结果。
(最近,感觉压力有点大啊!)
据悉,这种创新的河流保护机制,在“千河之省”的四川已经逐步推广,目前,除了沱江、嘉陵江、岷江等省内主要流域外,赤水河、濑溪河、长江、黄河等跨省大江大河也做到了全覆盖。截至目前,四川省财政已累计出资31.63亿元,用于鼓励各地保护河流。
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希望能将河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广到流域内受益的企业、社会团体等,让参与河流水质考核竞争的对象更“广阔”一点;同时,联合水利、林草等部门多方面整合财政奖补资金,让奖励资金更“丰厚”一点,形成“共抓大保护”局面。
总之,让奖惩来的更猛烈一些……
所以,上游的同学请注意,不要再弄脏我们下游的水,不然的话:
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