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3月27日电 (记者 李平)3月25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冯键在达州出席一起性侵未成年留守儿童案二审庭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并当庭发表出庭检察意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不公开审理此案。
该案被害人为2名年仅6岁、4岁的未成年留守姐妹。原审被告人蒋某某明知被害人的奶奶就在家附近,仍潜入被害人屋内,采用掐颈等暴力手段,先后对6岁的姐姐、4岁的妹妹实施奸淫。为制止被害人哭闹,防止罪行败露,蒋某某用菜刀、弯刀对姐妹俩的头、颈部反复砍割、敲击,致姐妹俩昏迷,姐姐头部多处骨折、裂伤。之后,蒋某某先上楼窃取了财物,下楼后,又对妹妹实施奸淫,捂其口鼻致其再次昏迷,并将其头溺入尿桶中。一审判决以被告人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达州市检察院以强奸罪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原审被告人蒋某某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