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棚改新居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图

  该计划目标完成后,又有新的计划不断提出……一段时间跨度超过10年的四川“棚改”大幕由此开启。

  很多人,从棚户区搬进了新家。据统计,仅“十三五”期间,四川就有100多万户家庭“出棚入楼”,绝大多数待改造棚户区已完成改造。

  政府支持力度较大。据四川省财政厅统计,“十三五”期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投入资金502.4亿元,支持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那么,回到开头的问题,你家老小区还会拆迁吗?

  先来看看四川棚改的变化“趋势”——

  2009年3月,四川棚改启动后,最早瞄准三大类: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

  2017年,随着四川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等行业棚户区的改造基本完成,四川开启棚改未来三年计划,县城及以下棚改占50%以上。

  “这意味着棚改任务重心由过去以地级城市中心区域为重点,逐步向县城拓展。”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2021年四川省棚户区改造计划大幅减少。从省级财政资金下达趋势也能看出——

  2021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显示,今年,用于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省级财政资金只有3.45亿元。

  相比改造高峰的年份明显减少。

  从这一趋势可以看出,棚改大拆大建的时代已经过去……

  那么,如果我家住在城镇老旧小区,还有机会“翻新”吗?

  这个可以有!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四川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对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进行改造,重点改造 2000 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这次,2021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中也有体现,今年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财政资金为9.8亿元。

  那么,有人又问了(问题可真多啊),这个钱到底是怎么分配的呢?

  这里涉及到一个概念“因素法”,这是很多财政资金的分配办法,你可以将它简单理解为一种计算公式。

  根据《四川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采取因素法,按照各地区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面积、改造户数、改造楼栋数、改造小区个数和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省级财政和住建部门严格按照该办法计算分配资金,市县收到资金后再进一步分解下达。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分配给某地区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该地区老旧小区改造面积x该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各地区老旧小区改造面积x相应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系数)x相应权重+(该地区老旧小区改造户数x该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各地区老旧小区改造户数x相应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该地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栋数ⅹ该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各地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栋数x相应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系数)X相应权重+(该地区老旧小区改造个数x该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各地区老旧小区改造个数x相应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系数)x相应权重+(该地区绩效评价结果÷∑经核定的各地区绩效评价结果)×相应权重〕x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总额

  虽然读过几年书,但这是我目前见过的最复杂的计算公式!

  相信很多人看了和我感觉一样——

  这,到底是啥啊?

  有兴趣的同学,可留言点赞。虽然高中数学只及过一次格,但关注度够高的话,下次“斗胆”给大家解读一下什么是财政资金分配“因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