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汤科林 白杰 赵银熙)因一角人民币纸币磨损引发冲突,伤者唐丽(化名)一纸诉状将刘伟(化名)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9万余元。
近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判决被告人刘伟扣除前期已经支付的伤残鉴定费用外,在指定时间内支付原告唐丽人民币1.2万余元。
A案情回放
人民币一角钱真不算多,也买不了什么。可对于家住绵阳市游仙区的唐丽和刘伟来说,也正是因为这区区一角钱,双方不仅苦苦较劲了一年,最终还闹上了法庭。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是:2019年10月28日,市民刘伟与妻子前往游仙区一超市买菜,在付款时因其中一角的纸币有磨损,刘伟与超市工作人员唐丽发生口角,进而互相推搡。过程中,作为消费者的刘伟挥拳打中唐丽左眼,致其受伤。2020年6月3日,唐丽委托相关司法鉴定中心对其损伤作出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为:左眼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眼球(无眼裂),评定为七级伤残。
为了讨个说法,在接下来的近一年时间,唐丽多次找到刘伟协商赔偿,却屡遭拒绝。无奈之下,唐丽一纸诉状将消费者刘伟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伟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9万余元。
在游仙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针对原告唐丽的诉求,被告刘伟则辩称,发生纠纷时双方的确有相互推搡的行为,但唐丽的左眼本身就有眼疾,眼睑下垂也是先前的病引起的,并不是本案导致。
针对原、被告双方的辩护意见,法院进一步查明发现,根据当地村委会证明载明,唐丽在纠纷发生前左眼一直有眼疾,左眼睑下垂。同时,还有眼科医院病案载明,早在2019年5月,唐丽就因左眼角膜内皮炎入院治疗。另经查明,2020年12月,双方共同选定成都清源司法鉴定中心就刘伟打唐丽眼睛伤残结果的因果关系及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结果为:没有因果关系,以及唐丽被打所致的原发性损伤不够伤残等级评定标准。